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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最高可为企业节省50万元研发费用 “新版”科技创新券正式启用

“现在,用户通过省共享服务平台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就可以无偿领取科技创新券,一年最高可以为企业节省50万元研发费用。”2月16日,河南省科研设施与仪器共享服务平台副主任王帅告诉记者。

据了解,河南省科研设施与仪器共享服务平台于2016年10月正式上线运行,建设该平台旨在提高我省科研设施和仪器的使用效率,让科研设施和仪器更好地为科技创新服务。科技创新券则是由政府出资打造的“电子代金券”,符合支持条件的用户通过使用省共享服务平台上的仪器开展研究开发、标准制定、检验检测、计算服务、中试服务等科技创新活动时,可以使用科技创新券当“现金”抵扣相关费用。

日前,省科技厅联合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先后印发《河南省科技创新券实施细则》《河南省科研设施和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绩效评价实施细则》。这两项新政策进一步提升了对我省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的支持力度,尤其在科技创新券的支持对象、支持标准上,有了新的亮点。

其中,对于科技创新券支持对象,在原来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双创团队的基础上,新增了规上工业企业、创新联合体内企业、创新龙头企业、瞪羚企业;在支持标准上,对双创团队的补贴比例由原来的30%提高到50%,新增规上工业企业的补贴比例为30%,对同一支持对象补贴额度统一由原来的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河南省创新联合体企业、创新龙头企业、瞪羚企业补贴额度为每家企业每年最高50万元。

同时,根据最新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支持对象办理科技创新券业务时,还可享受“免审即享”惠企政策。据王帅介绍,省科技厅近日将组织政策宣讲活动,向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企事业单位讲解新政策,帮助更多的企业早日享受到这份创新“礼包”。(记者 尹江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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